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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3月施行 或刺激部分人变现房产

发表于2014-12-30
标签:信息 房产 个人住房 房地产税 不动产 

  曾遭遇“难产”质疑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终于靴子落地。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被纳入登记范围。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将为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业内人士分析,短期内可能会刺激部分人员将房产变现,但对楼市影响有限。而其与不动产登记与住房信息联网、房地产税制改革等工作结合,将有助于形成楼市调控长效机制。
不动产登记推进7年 暂行条例终出台
早在7年前,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在物权法中得以明确提出,但其进展一直温吞缓慢。原定2014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也曾遭遇“爽约”,引来外界诸多质疑。
昨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迎来正式出台,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条例包括6章35条,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均属于不动产范畴。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均适用此条例。
条例指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对于民众关心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条例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事实上,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明显提速。除年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外,各地不动产登记的准备工作、试点工作已经陆续启动。据国土部数据,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经有约50%城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
为房地产税开征铺路 执行层面或遇阻力
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仅有助于明晰和保护产权、便利和保障交易,其中所提及的多层级、多部门间的基础信息共享更具意义。将为未来完善房地产税体系、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体系等一系列长效工作提供基础。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意味着中国究竟有多少房子这个困扰人的问题有可能搞清楚,也意味着,有基础数据之后,房产地税等的征收也有了基本依据。” 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其微博中如此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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