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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定金可以退吗?

发表于2021-07-02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往往购房者会被要求先交付定金,对方也会跟自己签订定金合同。很多购房者认为,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

购房人几乎都碰见过“商品房认购书”,但购房人对此处理的方式,仅仅是从“认购书”的内容或字面简单了解后,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缴纳“定金”。而现实中,由于各方面原因购房人难以履行其“认购书的约定”,所以,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便产生定金纠纷,而因此变成一场小规模的“拉锯战”。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先支付一部分费用给另一方,为了给债务履行做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由决定,当时最高不能超过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超出的部分不具有法律效益。预付的定金当事人双方要签订合同,达成约定,规定支付的日期和具体金额,合同存在时,定金有效,合同不存在,定金无效。收到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要支付双倍定金给债务人。

二、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但现实中和想象的有是略有区别的。

从商品房买卖流程中简单剖析一下关于定金退还的情况,开发商的目的是要和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是确保交易顺利的一个手段,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目的基本实现,不履行约定的概率不大,当然极个别情况除外,在此不做论述。

而购房人却不同,可能是因为无法贷款、预定资金必须挪作他用、买房决定过于草率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内容,此时在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是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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